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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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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10-21 09:34:00  浏覽次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統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9〕33号)和《省人社廳、省财政廳、省稅務局關于我省201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标準等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9〕19号)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降低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至16%執行。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全市失業保險總費率繼續按1%執行;工傷保險繼續執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

三、執行全省統一繳費基數标準

根據《省人社廳、省财政廳、省稅務局關于我省201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标準等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9〕19号)要求,我市自2019核定年度開始,使用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标準,其中2019核定年度月繳費基數标準為4800元。

四、綜合施策,确保企業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

(一)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幹意見》(國發〔2018〕39号)、《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8〕47号)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襄政發〔2019〕3号)政策規定,加大落實“援企穩崗補貼”、“社保補貼”工作力度,用好就業幫扶政策,落實“先繳後補”,确保“一人不漏”享受社保補貼。

1.落實“援企穩崗補貼”政策。一是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對參保職工1000人以内的企業放寬條件、簡化程序,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對商務部門确定的受影響的外貿參保企業少裁員的,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對不裁員或納入化解過剩産能清單的參保企業,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返還。二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複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标準可按照不高于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确定返還額度。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2.落實“社保補貼”政策。開展“人社惠民進萬家”活動,廣泛宣傳社保惠民政策,全面落實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測算補貼數據,由人社部門及時與财政部門協調,落實對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的社保補貼資金,确保社保補貼政策全覆蓋。

(二)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标準下限。用人單位應在繳費基數标準上下限範圍内據實申報本單位職工的繳費基數。其中繳費标準下限由現行的90%調整為80%,即:職工2018年度月工資收入低于繳費基數标準80%的,按80%申報。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繳費基數标準上下限範圍内自行選擇繳費檔次申報繳費。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低于正常支付月數标準的縣(市、區),可适當調整當地職工醫保月繳費基數下限标準。

(三)擴大“助保貸”覆蓋範圍。将“助保貸”的主要對象調整為距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五年以内、符合在我市市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所有靈活就業人員。

五、明确責任分工,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确保各項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讓參保企業和參保群衆切實享受到國家“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增強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一)市人社局負責落實好“就業補貼”、“援企穩崗補貼”、參保困難群體“助保貸”政策措施,解決部分困難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補貼和“斷保繳費”救助問題。

(二)市醫保局負責落實好階段性“降低醫保繳費基數下限”的政策措施,市衛健委配合市醫保局解決參保群衆就醫保障問題,并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三)市财政局負責督促落實好“降費調基”後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地方财政補助資金,确保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及時足額發放。市本級基金缺口,地方财政負擔部分,由市财政負擔;縣(市)、區基金缺口,地方财政負擔部分,由同級财政負擔。

(四)市稅務局負責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配合人社部門落實好“降費調基”後的社會保險費征管信息平台對接、費率基數調整工作。

(五)市經信局負責配合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做好我市中小企業“降費調基”政策宣傳和輿情監控工作,出現重大情況應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六、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市政府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經信局等部門參加,及時協調解決降低社保費率、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落實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


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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